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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回封在郵寄過程中,因收件人的地址不明或查無此人將信件退回給原寄信者,通常會在信封留下註記及戳記來記錄信封投遞的旅程,探究旅程在集郵上非常有意義。
一封由端士1981.03.10寄往台灣台北因無此巷弄退回之多樣化手寫註記及銷蓋戳記之賞析,故事如下
信封開端發生從端士的Oberlunkhofen(郵戳日期1981.3.10)
寄往台灣台北汀洲路上一家名為Union Superior Enterprise 公司,到達台北銷上落地戳 為台灣台北三十支(現今古亭郵局) 民國年70.03.17. 子2,僅7天航程就送達,
有趣是從端士寄來所貼上的郵票金額應超重不足以支付,左邊有手寫5g推測經由秤重才知郵資不足,
而被右上角蓋上T代表欠資,
經過投遞後地址錯誤無此巷,左下角手寫上無此巷且用紅線框住,
中間蓋上藍色稽查戳082,
最終退回給寄信者,中間手寫上"退",且有手指圖案指示(英文標示 NO SUCH STREETNUMBER RETURN TO PSENDER翻譯中文就是無此街道退回原寄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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