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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整理國外郵友所製作台灣原圖卡時,其中有帝雉和林肯及國父合影,這2枚用相片等同明信片來製作原圖卡,依規則為不合格原圖卡。

現行FIP原圖卡規則對圖畫明信片規定如下說明,

3.2.圖畫明信片

明信片應盡可能早于郵票發行前銷售。或者,如果是特別出版發行的,應複製一個業已存在的印刷物。

僅有正方型、矩形規格的明信片是允許使用,排斥其他形狀的明信片。

下列物品不可用於製作極限片:拼貼畫、剪切畫、在照片紙上的私人照片、彩色或黑白的影本、組合照片和私人繪畫特別是為郵票發行而用電腦設計列印在照片紙上的印刷物。

 

相片既然是不屬於圖畫明信片,為什麼郵友還是踴躍嚐試呢? 箇中緣由到底會是什麼?

推敲可能原因說明如下

原圖卡自1940年歐洲成立郵會開始推廣,對於一致性規則並未有明確訂義且訊息傳遞極為不便,單憑原圖玩家自行解讀,照片就被視同圖畫明信片來使用,產生許多不同樣貌的原圖卡,後來原圖卡納入FIP單獨展出項目,1978年才明訂原圖卡相關的規則,逐漸廣泛的熟知且遵守,依規則再對過往所製作原圖卡給予評判合格與不合格。

另外會以照片當成明信片情況,也可能救急,要製作原圖卡臨時找不到符合明信片,當下相機照像立即送洗就有相片,即可產製一枚自己喜好原圖卡,滿足內心對集郵喜愛的慾望。

品味原圖卡有佷多種方式,探究過往玩家思維脈絡,也是很有趣,不會拘泥規則中合格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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